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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进一步推进奶业振兴资金补贴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出台措施,从规模化奶牛养殖、生鲜乳喷粉、优质奶牛培育,到奶牛疫病防控,及至乳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与支持,以进一步推进奶业振兴。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近下发的《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显示,自治区财政对2021年以后建成的3000头规模养殖场补贴600万元,每增加500头再补贴100万元,并要求盟市按自治区补贴资金的20%增加配套,主要用于规模化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利用专项债新建以规模化奶牛养殖场为主要内容的奶业发展园区,内蒙古自治区在专项债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对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给予补贴,自2022年开始,以上一年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对企业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补贴200元,用于奶源地建设;对国家和自治区级3至5月份使用生鲜乳喷粉的乳制品龙头企业,按照收购生鲜乳数量的10%,每吨补贴800元;对养殖场能繁母牛利用性控胚胎培育高产奶牛,自治区财政按照胚胎每支市场价格的50%予以补贴;对新增规模化苜蓿草种植的企业(合作社、种植户),自2022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对新增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以5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5万元。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设立5000万元奶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奶牛疫病疫苗以及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快速监测诊断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自治区财政每年还将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要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和重点课题攻关;设立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对处于产业链上的奶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解决奶业振兴资金短缺问题。(贾立君)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 奶业振兴 资金补贴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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