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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开始啦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武威户籍且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标准

(一)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方面,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服务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1.勤工助学。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作用,协调高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立足精准资助,优先考虑困难家庭子女。同时,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爱服务。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协调相关省、市团委联同当地高校共同帮扶受资助学生,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持续开展关爱服务,有效服务受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励志成才。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结对就业服务,在全市共青团系统内开展面向困难家庭大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3.人才培育。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参与面,持续开展好“挑战杯”“创青春”、武威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青创训练营、“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等项目,组织困难家庭学生在科创实践中学习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引导和激励困难家庭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困难家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4.返乡实践。结合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雁归计划”品牌项目建设,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实践内容,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县区团委的“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服务平台(2—6月)。依托省级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相关基础数据报送工作,保证平台中职能部门和受资助学生双向数据对接和动态管理。

(二)政策宣传解读(2—7月)。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期间和学生入学前,通过各主流媒体、以及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市、县区团委通过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业务培训(3月底前)。组织市、县区教育、民政、团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参加省级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四)社会筹资(3—7月)。市、县区团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市内外大型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

(五)摸底统计(6月底前)。教育部门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市民政局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对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六)确定资助对象(7—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部门对具有武威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各县区团委对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在县区团委微信公众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结束后,上报团市委。

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七)发放资助金(8—9月)。根据全市资助学生名单,团市委向团省委申请资助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八)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九)跟踪管理(10月底前)。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市、县区团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40%的比例(其中,市级抽查15%,县级抽查25%)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各县区团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十)总结评估(11月底前)。团市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市政府。

(十一)学子关爱服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向组织、人社部门推荐纳入武威市青年人才库。

四、资金安排

根据全市资助学生名单,团市委向团省委申请资助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向社会募集到的资助资金由团市委协调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责任分工

团市委:牵头研究制定武威市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按要求做好相关基础数据报送工作,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协调督促各县区团委和教育部门开展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配合团省委协调相关省、市团委联同当地高校共同帮扶受资助学生,并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后其它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市教育局:指导并督促各县区教育部门统计汇总2022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民政部门提供新生名册。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基础数据。

市民政局:指导并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送县区团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七、完成时限

2022年2月开始实施,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武威市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下达资金后及时了解掌握受助资金到账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享受到政府资助。

标签: 市民政局 勤工助学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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