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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权益遭遇“缩水”现象时有发生 企业招用暑期工同样需依法而行

又到一年暑假时,不少在校的学生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提前感知社会,走进企业实习或做兼职。然而,被欠薪、无福利等权益遭遇“缺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许多暑期工面临维权难题

暑期工是一种特殊身份的存在,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学生身份。但不容忽视的是,大学生利用暑假打短工,但由于缺少劳动合同保护等原因,权益遭遇“缩水”现象时有发生。正如专家表示,暑期工属于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尽管不以就业为目的,但仍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

暑期工权益不能肆意被侵害。从暑期工自身来讲,应该增强权益保护意识。一方面,应注意用工主体是否合法、企业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工作岗位是否明确,切记不要为了贪图所谓的“高薪”而误入圈套;另一方面也应提高法律意识,尤其是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于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企业招用暑期工同样需依法而行。比如,一定要与暑期工签订协议,明确其工作岗位、期限以及报酬等问题;应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保险),用来替代工伤保险;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减少事故风险。尤其是,根据目前市场较为通行的做法,暑期工的薪酬一般是按小时来计算的,企业更应该遵照双方约定行事,不能肆意而为。

同时,相关劳动法规知识的普及也很有必要。据了解,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在提供劳动或劳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要第一时间采取留存证据的措施,尤其是未签署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双方更容易发生争议。故此,各级工会组织,以及劳动监察保障相关部门,确有必要加强相关劳动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和暑期工法律维权意识。

此外,学校也有必要积极作为。应该看到,大学生利用暑假打短工,同样只是一种实践。而且从大学生角度来看,为了让暑假更加充实有意义,希望能在积累社会经验的同时也获得一定的收入。而对于学校,一方面有必要做好相关教育警示;另一方面也不妨做好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学生做暑期工的动向,共同发力确保其权益不受到侵害。

最后,家长应该关注孩子暑期打工行为。一方面要“知去向”,避免其人身安全受到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当他们权益遭受损害时,应第一时间向人社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的方式维权,更要注重证据的留存,比如,留存所有就医的发票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并搜集所有关于工资支付的证据等。

标签: 暑期工权益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知识 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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