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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财政部办公厅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选聘办法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选聘行为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对于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考虑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灵活多样,市场化属性更强,不宜对其评审机制作出强制性规定,主要在冷却期、服务年限公开、选聘评价、资料保存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章来源:财联社)

标签: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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