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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宣布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罗知之)9月7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国有大行分别发布了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从各家银行公布的细则来看,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下调。

工商银行


(相关资料图)

工商银行官网截图

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9月25日起,工商银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

公告明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是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二是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是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四是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官网截图

农业银行9月7日发布的公告指出,农业银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2023年9月15日起可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公告强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农业银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农业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官网截图

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表示,中国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公告指出,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中国银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一是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公告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中国银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中国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官网截图

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一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公告明确,2023年9月25日,建设银行拟对符合“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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