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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向深交所提交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

6月14日,当代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复核申请后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告显示,当代东方于6月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44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当代东方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复核期间,深交所作出的相关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交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交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同时,根据该工作细则第四条规定,深交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记者 郑蕊)

标签: 当代东方 股票上市规则 终止上市复核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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