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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播报:恒达新材逾3万吨产能“玩失踪” 涉嫌隐瞒真实产能或为募资扩张铺路

回顾历史,2017年5月,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曾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报文件,后又于2018年1月撤回了申请材料。“撤单”时隔两年多,恒达新材重振旗鼓,再度冲击资本市场。

上市背后,相较于环评报告披露的数据,招股书对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产能合计或少披露3.8万吨。而早在2017年前次申报中,恒达新材或也曾上演隐瞒真实产能的异象。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恒达新材拟募资1.56亿元将其新增原纸年产能3万吨,达产后可达年产10.6万吨。而实际上,恒达新材目前的年产能或已达成目标,年产能为11.4万吨,恒达新材再次隐瞒产能是否为了“圈钱”?且值得一提的是,恒达新材员工丁九斤及江利的离职时间,也存在信披矛盾问题,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一、产能数据与环评报告信披矛盾,3.8万吨原纸产能“去哪儿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企业的重要“窗口”。然而,招股书披露的产能多处与环评文件矛盾,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1.1 恒川新材成立于2016年5月,系恒达新材唯一的子公司

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8月1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成立于2016年5月19日,恒达新材持有其100%股权。

此外,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8月2日,恒川新材暂无股权变更记录。

并且,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2年8月1日,恒达新材仅有一家子公司即恒川新材。2019-2021年,恒达新材将恒川新材纳入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可知,恒川新材自2016年成立起均系恒达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2019-2021年,其系恒达新材唯一的子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报告期各期,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共有6条生产线,且年产能均为7.6万吨。

1.2 2019-2021年恒达新材及恒川新材共有6条生产线,合计产能为7.6万吨/年

据招股书,2019-2021年,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恒川新材的原纸产能均为76,000吨。

截至2021年末,恒达新材主要机器设备为纸机生产线和污水处理设备,新材及其子公司恒川新材共有6条纸机生产线。

其中,恒达新材有4条纸机生产线,分别为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1号生产线)、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2号生产线)、2640纸机生产线(恒达3号生产线)以及3200纸机生产线(恒达5号生产线)。另外,恒川新材有2条生产线,分别为2730纸机生产线(恒川1号生产线)、3600纸机生产线(恒川2号生产线)。

值得一提的是,纸机生产线前面的数字代表幅宽。

需要说明的是,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的《关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1号线)的产能为7,500吨、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2号线)的产能为13,000吨、264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3号线)的产能为8,000吨以及320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5号线)的产能为11,500吨。此外,2730纸机生产线(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为18,000吨、3600纸机生产线(恒川新材2号线)的产能为18,000吨。上述生产线的产能合计为76,000吨。

由上可知,2019-2021年,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恒川新材共有6条生产线,总产能为76,000吨/年。

其中,恒达新材有4条生产线,子公司恒川新材有2条生产线。恒川新材的2条纸机生产线,分别为2730纸机生产线(恒川新材1号线)、3600纸机生产线(恒川新材2号线)。

需要说明的是,恒川新材1号线系恒川新材于2016年收购的纸机生产线。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与环评报告的数据矛盾,令人唏嘘。

1.3 关于恒川新材1号线的年产能,招股书比环评报告或少披露2.4万吨

据二轮问询回复,恒川新材2016年收购龙游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丰纸业”)相关资产后,相关纸机生产线即为目前的恒川新材1号线。

此外,据编制日期为2017年3月的《恒川新材新建年产6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恒川新材环评报告”),2016年6月20日,恒川新材收购景丰纸业的厂房及生产设备,且利用一台2730mm长网造纸机生产线,年产特种纸4.2万吨,于2016年11月进行试生产。

可见,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的一台2730mm长网造纸机生产线或为2730纸机生产线(恒川新材1号线)。并且,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其产能为4.2万吨/年。而前文提到,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为1.8万吨/年。相较之下,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比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的产能少2.4万吨。

此后,恒川新材在其现有土地上新建恒川新材2号线。并且,恒川新材2号线的产能同样与环评报告存在信披矛盾问题。

1.4 关于恒川新材2号线的年产能,招股书比环评报告或少披露1.2万吨

据二轮问询回复,恒川新材2016年收购景丰纸业相关资产后在其现有土地上投资建设了恒川新材2号线,并于2018年10月末正式投产。

需要说明的是,恒川新材收购景丰纸业相关资产后,其在现有土地上投资建设的项目为新建年产6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

据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截至编制日期2017年3月,恒川新材收购景丰纸业后,在龙游工业园区恒川新材现有厂区内拟新建年产6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建设二条3400/500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年产新型包装原纸6万吨。

此后,据发布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的《恒川新材新建年产6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固废部分)竣工验收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阶段性竣工验收意见函”),截至2020年1月13日,一条3400/500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已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上述项目的另一条包装用纸生产线,为恒川新材3号线。

据招股书,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即恒川新材3号线项目系恒达新材此次申报的募投项目,其建设内容为“恒川新材年产6万吨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的第二条包装用纸生产线,无需再次履行环保审批手续。

并且,据招股书,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3万吨特种纸原纸的产能。

可见,恒川新材2号线或为年产6万吨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的已建成的第一条包装用纸生产线。此外,年产6万吨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的产能为6万吨/年,以及恒川新材3号线为该项目的另一条包装用纸生产线,且其产能为3万吨/年。由此可知,恒川新材2号线的产能或为3万吨/年。

由前文可知,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2号线的产能为1.8万吨/年,而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显示,恒川新材2号线的产能或为3万吨/年。经测算,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2号线的产能比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的产能少1.2万吨/年。

不仅如此,招股书披露恒达新材的产能也存在“缩水”的情况。

1.5 恒达新材有4条生产线,招股书披露其年产能比2017年招股书少0.2万吨

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的《关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一轮问询回复”),2017年5月,恒达新材曾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报文件。此后,2018年1月,恒达新材撤回上市文件的申请。

据恒达新材的签署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17年招股书”),2014-2016年,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原纸产能分别为4.2万吨、4.2万吨、4.5万吨。其中,2016年恒川新材1号线11月正式投产。因此,当年的产能按年度产能的1/6计算。

需要说明的是,2014-2015年,恒达新材不存在被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而在2016年,仅有一家公司被纳入恒达新材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该公司为恒川新材。

即,2014-2015年,4.2万吨产能仅为母公司恒达新材的产能。2016年,4.5万吨产能为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恒川新材的合并产能。

此外,据2017年招股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达新材有4条生产线,分别为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1号线)、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2号线)、264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3号线)、320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5号线)。另外,恒川新材有1条生产线,为2730纸机生产线(恒川新材1号线)。

即是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恒达新材拥有4条生产线,分别为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1号线)、188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2号线)、264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3号线)、3200纸机生产线(恒达新材5号线)。

前文提到,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为1.8万吨/年。

至此,经测算,2016年恒川新材的产能为0.3万吨。也就是说,2014-2016年,上述母公司恒达新材的4条生产线合计产能均为4.2万吨。

并且,据二轮问询回复,恒达新材4条生产线即恒达新材1号线、恒达新材2号线、恒达新材3号线及恒达新材5号线,初始购置时间分别为2003年、2004年、2006年和2012年。

值得一提的是,据2017年招股书,恒达新材2014-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原有房屋及设备的更新改造;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子公司恒川新材收购景丰纸业资产及技术改造形成。

换言之,2014-2016年,母公司恒达新材不存在新增生产线情形,仅拥有上述4条生产线。由此可知,恒达新材的4条生产线即恒达新材1号线、恒达新材2号线、恒达新材3号线及恒达新材5号线的总产能为4.2万吨/年。

而令人费解的是,此次申报的二轮问询回复显示,恒达新材1号线的产能为7,500吨、恒达新材2号线的产能为13,000吨、恒达新材3号线的产能为8,000吨以及恒达新材5号线的产能为11,500吨。经测算,上述产能合计4万吨。而由2017年招股书可知,恒达新材的4条生产线的产能为4.2万吨。即招股书披露恒达新材4条生产线的产能比2017年招股书披露的产能少0.2万吨。

简而言之,招股书对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产能合计比公开信息少披露3.8万吨。按照环评报告披露的数据,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实际产能是否已达11.4万吨/年?至此,招股书披露的产能多处与官宣矛盾,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好戏”才刚开始。

二、募投项目或已建成,涉嫌隐瞒真实产能或为募资扩张“铺路”

凡事必有因。上述招股书涉嫌隐瞒恒达新材的真实产能背后,或为其募资扩产铺路。

此番上市,恒达新材募投项目拟募资1.56亿元,将新增3万吨特种纸原纸产能,项目完成后产能将达10.6万吨。而实际上,恒达新材原纸的年产能或已达成目标,为11.4万吨。

2.1 2017年曾提交上市申请,真实产能数据频现矛盾

前文提到,2017年5月,恒达新材曾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报文件,即2017年招股书。

根据前述内容可知,2016年,4.5万吨的产能是由恒达新材4条生产线的产能和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构成。

而且,恒达新材4条生产线的产能披露存在两种“版本”,即此次申报的二轮问询回复披露恒达新材的4条生产线的产能为4万吨/年,而2017年招股书显示其产能为4.2万吨/年。因此,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大小存在两种情况。

当恒达新材4条生产线的产能为4万吨时,测算出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或为3万吨;当恒达新材4条生产线的产能为4.2万吨时,测算出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或为1.8万吨。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均小于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的产能4.2万吨。

据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恒川新材收购景丰纸业的厂房及生产设备,且利用一台2730mm长网造纸机生产线,年产特种纸4.2万吨,并于2016年11月进行试生产。由前文可知,上述2730mm长网造纸机生产线即为恒川新材1号线。

也就是说,2017年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或为3万吨,或为1.8万吨,而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为4.2万吨。即2017年招股书披露恒川新材1号线的产能,均小于恒川新材环评报告披露的产能,最大差额为2.4万吨。令人费解。

需要指出的是,2017年申报的募投项目将新建特种纸生产线,且新增产能6万吨,拟募资3.3亿元。

2.2 2017年申报中,募投项目为新建年产6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

据2017年招股书,恒达新材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3.3亿元,拟募集资金3.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该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由2017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的募投项目系上述募投项目的一部分。

2.3 此番募投项目为上述项目的第二条包装用纸生产线,拟新增产能3万吨/年

据招股书,恒达新材拟募集4.06亿元,分别为投入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69亿元,拟募集1.56亿元。

此外,据招股书,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恒川新材年产6万吨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的第二条包装用纸生产线。

并且,据招股书,项目建成后恒达新材将形成年产3万吨的特种纸原纸生产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此次募投项目,恒达新材拟达到的年产能目标实际上或已达成。

2.4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原纸产能达10.6万吨,实际产能或已达11.4万吨/年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期2022年8月1日,恒达新材具备7.6万吨特种纸原纸的生产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3万吨特种纸原纸的产能。

通过测算得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恒达新材的年产能将达到10.6万吨。

然而,由前文可知,截至2021年末,招股书披露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产能为7.6万吨/年。但研究发现,招股书对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产能合计少披露3.8万吨,即恒达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实际产能或已达11.4万吨/年的生产产能。

鉴于此,恒达新材的产能利用率或未达到饱和状态。

2.5 若按实际产能11.4万吨/年测算,2021年产能利用率或不足七成

据招股书,2019-2021年,恒达新材的原纸产能均为76,000吨。同期,原纸产量分别为66,760.73吨、70,170.34吨、78,522.56吨。据此,2019-2021年,恒达新材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84%、92.33%、103.32%。

并且,据招股书,2021年恒达新材产品市场前景和销售情况良好,与此同时其优化产线配置,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因此,2021年恒达新材产能利用率为103.32%,基本处于满产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恒达新材为破除产能瓶颈,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而募投恒川新材3号线项目。

据招股书,恒达新材目前医疗和食品原纸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其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产能已趋于饱和。自2020年以来中高端医疗包装原纸和以吸管纸为代表的部分食品包装原纸市场景气度高,产品整体供不应求,恒达新材目前面临产能不足的潜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恒达新材新增3万吨特种纸原纸产能,有利于恒达新材破除产能瓶颈,恒达新材将有能力满足下游大型客户更具规模的批量化定制订单需求,从而充分发挥现有的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然而,前文提到,按照环评报告披露的产能数据,恒达新材的实际产能或已达11.4万吨。以此测算,恒达新材2021年产能利用率或为68.88%,未达到满产状态。

此外,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期2022年8月1日,此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即恒川新材3号线已建成并转固。

2.6 2022年4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厂房及生产线或已建成并转固

据招股书,恒川新材3号线厂房已于2022年2月末转固,生产线已于2022年4月中旬转固。

而恒川新材3号线项目为此次申报募投项目。上述已转固生产线是否即指募投项目恒川新材3号线项目?

换言之,根据环评报告披露的产能数据,恒达新材或已具备11.4万吨/年的生产产能。依此数据,是否意味着恒达新材募投项目的产能目标已达成?另外,2022年4月中旬,恒达新材此次募投项目的厂房及生产线已建成并转固。恒达新材募资扩产是否具备合理性,是否涉嫌 “圈钱”?存疑待解。

关于恒达新材信披矛盾问题尚未结束。

三、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离职时间前后矛盾,离职后或现身专利发明人名单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近几年来,恒达新材原核心技术人员丁九斤、研发人员江利先后离职。而恒达新材招股书披露员工丁九斤及江利的离职时间却前后矛盾,真假难辨。个中是“手抖式”低级错误还是另有隐情?

3.1 招股书披露,丁九斤于2019-2021年期间离职及江利于2019年前离职

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的《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三轮问询回复”),2018-2021年,恒达新材的员工持股平台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投资”)的3位合伙人从恒达新材离职,这3位合伙人分别为丁九斤、江利以及王仲剑。

并且,上述3位合伙人将其持有的广汇投资份额以成本价转让给恒达新材的总经理姜文龙。其中,丁九斤的转让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转让份额为0.16%;王仲剑的转让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转让份额为0.52%;江利的转让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转让份额为0.32%。

与此同时,据招股书,2019-2021年,广汇投资共有2位出资人员工离职,并将广汇投资的份额转让给恒达新材的总经理姜文龙。而且,上述份额转让时间分别为2020年1月以及2019年12月。在招股书中,恒达新材并未披露上述2位离职员工的名字。

此外,据招股书,报告期期初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1日,恒达新材的股本为6,711万股。其中,广汇投资直接持有恒达新材22.95%股份。

经测算,广汇投资直接持有恒达新材15,401,745股股份。因此,上述招股书披露的2019年12月转让的广汇投资25,002股股份相当于恒达新材0.16%份额;2020年1月转让的广汇投资80,005股相当于恒达新材0.52%份额。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分析,报告期内共有2位员工离职,通过对比股权转让时间和转让份额可知,上述2位于2019-2021年离职的员工或分别是丁九斤和王仲剑。因此,江利或在2019年之前离职。

然而,恒达新材在新三板披露的公开文件却显示,丁九斤的离职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令人唏嘘。

3.2 其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丁九斤的离职时间为2017年

据招股书,恒达新材曾在2015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于2021年3月4日摘牌。

在此期间,据恒达新材签署日期为2018年4月10日的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恒达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丁九斤因个人原因离职。

也就是说,恒达新材的前核心技术人员丁九斤早在2017年已离职。然而,在招股书中,恒达新材却称丁九斤系于2019-2021年间离职的,令人费解。

不仅如此,江利同样出现离职后仍出现在恒达新材的专利名单中。

3.3 2019年后,恒达新材申请的发明专利人中仍出现江利的身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恒达新材于2019年9月10日申请的一项名为一种导电加热食品包装纸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CN201910852886.5,该专利发明人包括江利。

同日,恒达新材申请另一项名为一种改性石墨烯/碳纳米管/纳米纤维素导电加热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CN201910852875.7,其发明人包括江利。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两项专利均处于撤回专利申请状态。

需要指出的是,丁九斤与江利,或曾系恒达新材的技术研发人员。

3.4 前员工江利,曾参与恒达新材2项核心技术专利的研发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期2022年8月1日,恒达新材的核心技术包括10项核心产品制造工艺技术和8项生产技术。其中,恒达新材有4项产品制造工艺技术对应的专利以及8项生产技术对应的专利。

也就是说,恒达新材共有12项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

其中,据招股书,恒达新材的产品制造工艺核心技术“一种医疗阻菌包装用纸”对应的专利为一种医疗阻菌包装用纸制备工艺(ZL201610598732.4)。

且恒达新材的核心生产技术“阳离子型核壳含氟丙烯酸酯-醇酸树脂表面施胶剂的制备方法”对应的专利为阳离子型核壳含氟丙烯酸酯醇酸树脂表面施胶剂的制备方法(ZL201810515191.3)。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上述两项专利的发明人中均包含江利。

无独有偶,另一离职人员丁九斤同样系恒达新材的技术研发人员。

3.5 丁九斤曾系核心技术人员,曾参与7项核心技术专利的发明

前文提到,恒达新材在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

在此期间,恒达新材公布的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申报稿”)显示,截至签署日期2015年9月29日,恒达新材共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姜文龙、叶素芳、方宏、赵新民、丁九斤、伊财富。其中,丁九斤担任恒达新材研发中心副主任。

需要说明的是,据2017年年度报告,截至2017年,丁九斤依然系恒达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丁九斤外,上述截至2015年9月恒达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余人员在此次申报中,仍为恒达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期2022年8月1日,恒达新材共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姜文龙、叶素芳、赵新民、方宏以及伊财富。

值得注意的是,在恒达新材既有的12项核心技术专利中,丁九斤参与发明的有7项专利。

据招股书,恒达新材的产品制造工艺核心技术“一种医疗阻菌包装用纸”对应的专利为一种医疗阻菌包装用纸制备工艺(ZL201610598732.4)。

此外,恒达新材的核心生产技术“交联接改性聚乙烯醇表面增强剂制备技术”对应的专利为一种交联接枝改性聚乙烯醇表面增强剂的制备方法(ZL201310222863.9)。

核心生产技术“有机硼复合交联剂和阳离子聚合物的分散共聚物制备及应用技术”对应的专利为一种有机硼复合交联剂和阳离子聚合物的分散共聚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造纸方法(ZL201610696347.3)。

核心生产技术“固体AKD表面施胶剂制备技术”对应的专利为一种固体AKD表面施胶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059969.5)。

核心生产技术“特种纸用增强纤维制备技术”对应的专利为一种特种纸用增强纤维的制备方法(ZL201410670567.X)。

核心生产技术“有机钛纸张表面增强剂制备技术”对应的专利为一种有机钛纸张表面增强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060328.1)。

核心生产技术“特种纸用水基防水防油剂制备技术”对应的专利为一种特种纸用水基防水防油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410668836.9)。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上述7项专利的发明人均包含丁九斤。

3.6 恒达新材称,技术人才流失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及研发创新能力下降

据招股书,恒达新材的各项产品生产涉及各类配方、工艺参数等核心技术,部分研发成果已转化为知识产权。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具备丰富研发经验的技术人才已成为行业内企业的竞争焦点。对此,恒达新材亦表示若其技术人才流失,不仅可能导致恒达新材既有核心技术存在泄密的风险,而且也可能导致恒达新材对新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下降,导致其失去技术研发优势,从而对恒达新材未来经营业绩和长远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情形或表明,招股书关于员工丁九斤及江利的离职时间现信披矛盾。此外,丁九斤与江利均参与恒达新材既有核心技术专利的研发。至此,丁九斤与江利的离职是否会为恒达新材带来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存疑待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此次恒达新材“带病”上市,未来能否获得市场的认可?尚待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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