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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掉“伪私募”的面具

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提出将深入开展“伪私募”“伪金交所”整治,加强分工协作,消除监管真空。

“深入”一词透露出要下沉、彻底、不留死角的意味。近一段时间,监管部门已多次强调对“伪私募”等风险深入开展整治,显示出监管层紧盯新的风险苗头和金融新乱象,对“伪私募”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过去几年,我国私募行业迎来了一轮快速发展,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但由于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行业衍生出不少风险,尤其是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伪私募”乱象层出不穷。这些“伪私募”借私募基金之名,以高回报为诱饵,或变相发行公募产品,或兜售“明股实债”“明基实贷”等性质产品,有的甚至行非法集资之实,随意设立资金池,违规吸储放贷、擅自自融自用等,既损害了行业形象声誉,侵害了不明所以的投资者利益,还影响了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打击“伪私募”乱象,监管部门近年来多措并举力求“去伪存真”。2021年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引导私募基金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强监管之下,“伪私募”持续出清,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通过异常经营、失联注销机制清退的管理人达451家。

不过,要彻底出清“伪私募”,难度还不小。随着监管的趋严,“伪私募”或“乱私募”移花接木的动作也越来越隐蔽。比如,一些民间资本将“明股实债”的产品包装成结构化股权投资产品,或将涉嫌自融的底层资产包装成具有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销售等。通过频繁更换“羊皮”,这些“伪私募”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可见,私募虽带一个“私”字,但其隐藏的风险并不局限于私人领域,尤其是“伪私募”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容易导致圈子风险、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小则造成市场混乱,大则影响社会安定。有效治理相关乱象,撕掉“伪私募”的面具,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应有之义。

撕掉“伪私募”的面具,有赖于更好地发挥监管“照妖镜”作用。建立完善“募、投、管、退”全过程监管体系,需要汇聚各方智慧。未来,各部门、各地区之间需加强协作,不断提升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伪私募”进行全面、动态、精准、穿透的监测监控,切实消除监管“空白点”,让各类乱象无处遁形,为真私募发展扫清障碍。

撕掉“伪私募”的面具,还需提高私募管理人的认识。在过往披露的一些“伪私募”或“乱私募”案件中,不乏有私募管理人以私募形式开展非投资行为,反映出部分从业人员履职尽责、诚实守信意识缺乏。私募管理人应从自身出发,端正经营理念和行为,不断提高合规风控能力,坚守“真私募”定位,珍惜声誉、守信履约,当好股权投资的“看门人”。

投资者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辨识能力,谨防“伪私募”的“快速致富”“高收益无风险”噱头,应在充分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基础上,审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唯有多方共同发力,方能还私募市场一片清朗,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在支持创业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标签: 投资 证监会 资产 发行 会议 证券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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