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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达:拟1234.76万元转让凯恒电子49%股权

8月1日晚间,格林达(603931)披露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子”)49%的股权转让给凯圣氟,转让对价1234.7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凯恒电子股权。

据了解,凯恒电子系格林达和凯圣氟于2007年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其中格林达持有凯恒电子49%股权,凯圣氟持有凯恒电子51%股权。

针对此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格林达表示,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配套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记者 马换换)

标签: 格林达披露公告 凯恒电子 转让股权 转让对价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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