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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三举措”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稳步实施


(资料图)

1月1日起,酒泉市肃北县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为做好全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落地落实,肃北县采取“三举措”推动该政策稳步实施。

做好接口改造,夯实工作基础

及时对全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相关接口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普通门诊业务和个人账户结算。截至目前,职工普通门诊共报销1030人次,总费用14.3万元,其中医保报销5.63万元,个人账户支付8.67万元。

加强培训指导,政策落地开花

通过“医保微课堂”,讲解《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解读经办要点,指出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突出个人账户“小共济”与门诊保障“大共济”政策亮点,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同时对相关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进行业务培训,力争做到行业内“人人会政策,个个懂业务”。

充分答疑解惑,确保稳步实施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医保热线、经办窗口等平台与参保群众近距离沟通的良好条件,对参保职工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面对面、及时答疑解惑;在定点医疗机构LED屏大力宣传最新医保政策和资讯,通过订阅并向各机关单位赠阅《中国家庭医生》形象期刊,大力宣传肃北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引导广大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涵,确保其稳步实施。(祁晶朱章妍)

标签: 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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