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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信披违规发行人被予以自律处分 含宝塔石化新华联

今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1年第2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显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等6家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财务信息,相关发行人均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6家发行人分别予以自律处分措施。

其中,宝塔石化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对公司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孙珩超予以严重警告。

新华联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报,但在较短时间内纠正,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必书予以通报批评。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的综合性企业,核心主营业务是石油炼化和石油化工,成立于1997年10月7日,注册资本23.36亿元。公司大股东为孙珩超,持股43.79%。

新华联官网显示,新华联集团创立于1990年10月,已成为涵盖文旅与地产、矿业、石油、化工、新能源、投资、金融、陶瓷、酒业等多个产业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企业总资产达1000亿元。目前,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100余家,其中包括12家控股、参股上市公司,拥有“新华联文旅”“东岳制冷剂”“华联陶瓷”“新华联喜阳阳”“红官窑”等10余个品牌。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标签: 新华联 融资 石油 发行 化工 中国银行 会议 地产 能源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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