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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次权威强调,并未禁止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也未推动在美上市企业退市,规范平台发展措施与境外上市无必然联系

近日,美国证监会(SEC)公布了《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细则,个别企业宣布启动自美退市工作,引发市场对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的担忧。

境内企业赴美上市的前景如何发展?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将如何开展?对于这些市场关切问题,证监会官网12月5日傍晚更新了一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再次向市场表明了中国监管机构的开放和合作态度。

对于下一步境内企业赴美上市前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中国证监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始终对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地持开放态度,充分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近期,个别媒体报道中国监管部门将禁止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推动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这完全是误解误读。据证监会了解,一些境内企业正在积极与境内外监管机构沟通,推进赴美上市事宜。

关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如何开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近期,中国证监会与美国SEC、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等监管机构就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有建设性的沟通,对一些重点事项推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只要双方监管机构继续秉持这种相互尊重、理性务实和专业互信的原则开展对话磋商,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接受的合作路径。

关注一:中国监管部门始终对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地持开放态度

近期,美国资本市场监管政策趋严和中国个别赴美上市企业宣布退市的消息,引发了市场较大担忧,在美上市的中概股也遭遇了一场应声大跌的洗礼。

先是有境外媒体报道称中国证监会将禁止VIE架构企业在境外上市,证监会12月1日及时回应称:“我们注意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这一消息不属实。”

随后,北京时间12月3日凌晨,SEC宣布通过法规修正案,最终确定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必须向SEC提交文件证明该公司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掌控,并遵守PCAOB的审计标准。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不按照美国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信息,可能会被摘牌。

境内企业赴美上市的前景是否变得严峻?12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回应了这一市场关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答称:“我们注意到了这些情况,也关注到市场对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及下一步境内企业赴美上市前景的关切。中国证监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始终对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地持开放态度,充分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近期,个别媒体报道中国监管部门将禁止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推动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这完全是误解误读。据我们了解,一些境内企业正在积极与境内外监管机构沟通,推进赴美上市事宜。”

证监会此前曾表示,企业跨境上市是资本全球化环境下的“共赢”选择。中概股选择赴美上市,是纽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功能发挥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丰富当地市场资产结构和全球投资者投资选择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是件“多赢”的好事。二十多年来,已有二百多家中概股公司在美上市。

由此可见,中国证监会对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的开放态度始终如一。

关注二: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政策与企业境外上市无必然联系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进一步回应了一系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与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没有必然联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主要目的是规制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消灭金融监管真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针对这些新问题、新考验,各国监管部门也正在尝试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促进平台经济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中国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非对特定行业或民营企业的打压,也与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没有必然联系。”

关注点三:争取尽快解决审计监管合作中遗留问题

关于审计工作底稿,是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市场长期关注的热点。

2020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财新专访时回答:“中方从未禁止或阻止相关会计事务所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我们理解,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实质是,审计工作底稿这类信息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来交换,并符合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美国监管机构暂时不能检查为在美上市中概股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是跨境监管合作领域的问题,不代表中概股公司不遵守美国的相关法律和规则要求。中概股公司在美上市,必须按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无法在美国监管机构注册。中方始终认为,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审计师专业操守和执业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球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责任,必须通过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以落实。中方相信只要从解决问题的目标出发,秉持开放、专业的合作态度和精神,两国监管部门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适当的合作路径,共同为跨境上市活动营造良好的国际监管环境。

今日,证监会表示,在落实相关监管措施的过程中,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处理好投资者、企业、监管等各方关系,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中国证监会也将继续与美国监管同行保持坦诚沟通,争取尽快解决审计监管合作中的遗留问题。

关注点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如何走?

关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回应表示:“近期,中国证监会与美国SEC、PCAOB等监管机构就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有建设性的沟通,对一些重点事项推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相信,只要双方监管机构继续秉持这种相互尊重、理性务实和专业互信的原则开展对话磋商,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接受的合作路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介绍,事实上,中美双方在中概股审计监管领域一直在开展合作,也曾通过试点检查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为双方打下了较好的合作基础。但是,美国一些政治势力近年来把资本市场监管政治化,无端打压在美上市中国企业,胁迫中国企业退市,这不仅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法治理念,也损害了全球投资者利益和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是一种“多输”的做法,对谁都没有好处。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更需要监管部门以务实、理性、专业的方式处理审计监管合作问题,迫使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不应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政策选项。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对于跨境监管合作,中国证监会曾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了合作与开放的态度。

2020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财新专访时就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中美跨境监管合作问题坦诚地谈了他的看法。

就如何能推进有效的跨境监管合作问题,易会满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跨境监管合作,始终坚持开放合作态度。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职责。在跨境证券监管合作领域,我们坚持尊重国际惯例、体现相互尊重、开展有效沟通、寻求互信共赢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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