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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印章失控 独董难辨真假迅速辞职

11月26日晚间,真视通先后发布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失控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真视通表示,2021年11月16日,根据《印章管理制度》对于印章管理的规定及公司加强证照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小波向原保管/持有公司印章、证照的杜毅、谭伟发函,要求他们于2021年11月19日之前,将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在内的公司印章交由有权保管部门/人员保管,将证照交由公司总部办公室指定人员统一保管。

然而,2021年11月19日,杜毅回函“本人也收到了公司五位自然人股东王国红、胡小周、马亚、陈瑞良、吴岚的来函,他们已获悉您的上述通知,并就此提出明确要求,不同意我将公司上述执照、印章按照您的指示进行移交,而应维持目前现状管理”。谭伟短信回复何小波先生“相关印章不在我这。”

真视通表示,截至该公告出具之日,上述公司印章、证照仍未移交至有权保管部门/人员保管。公司上述印章、证照已处于失控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非独立董事马亚认为《公章失控公告》披露的内容严重失实、不准确、不完整,其表示一方面公司证照、印章交由公司多媒体板块财务负责人杜毅保管,是王国红、胡小周、马亚、陈瑞良、吴岚等五位股东(以下简称“老股东”)与公司董事长何小波协商一致作出的安排;另一方面,公司董事长何小波未与老股东重新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拟单方面对老股东与其协商一致将公司公章交给杜毅保管的安排作出改变,违反了与老股东的约定。

真视通独立董事吕天文则表示,针对《公章失控公告》内容,具体的情况不十分清楚,新老股东各执一词,十分困惑,不知如何进行判断。而弄清楚事实的真相,超出了其能力范围。

印章失控事件爆发不久,吕天文因个人原因在11月2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受真视通委托,就《公章失控公告》发表专项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之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

《失控公告》系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董事会秘书已就《失控公告》内容向全体董事征求意见,其中七名董事确认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名董事认为公告披露的内容严重失实、不准确、不完整;一名董事不发表意见。

综上,《失控公告》已经七名董事确认,参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决议表决通过比例,过半数董事已同意公告内容,公告内容可视为董事会的真实意思表示。

(文章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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