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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违法被罚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发布苏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银保监会苏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显示,陈艳对张家港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管理责任,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标签: 张家港 流动资金 贷款 三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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