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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警钟!易纲详述金融科技监管:金融业务须持牌 遏制滥用市场优势的垄断

昨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就中国大型科技公司监管实践话题发表重要讲话。

易纲提到,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我国金融科技呈现蓬勃发展,但同时也给中国监管当局带来了五大新挑战,比如头部平台公司在同一个平台下提供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国内部分平台公司通过交叉补贴等方式抢占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后实行排他性政策;大型平台公司存在过度收集、甚至滥用消费者信息的情况,不利于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为应对上述挑战,易纲表示,中国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应对,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据悉,在国庆节后首日,国家层面对美团的反垄断调查结果为国内互联网垄断平台再次敲响了警钟。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34.42亿元罚款。

近10亿互联网用户奠定运用金融科技基础

易纲在讲话时指出,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中国金融科技蓬勃发展。近年来,人工智能(A)、大数据(B)、云计算©、分布式记账(D)、电子商务(E)等新兴技术逐渐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加速了金融创新,并催生出移动支付、网络信贷、智能投顾等新业态。中国有近10亿互联网用户,为金融科技运用奠定了基础。

数据显示,2019年,87%的中国消费者使用金融科技,2020年末全球前20大平台公司中,中资企业已占据五席。

易纲介绍,首先,中国金融科技不断发展创新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在大型科技公司推动下,中国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目前普及率已达86%。二维码支付方式的普遍应用使商户无需购买受理终端等设备,大幅提高了支付时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中国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费率均不超过0.6%,用户在利用电子支付工具收款时,还可以享受定制金融产品。

其次,金融科技也提高了中国金融服务的效率。中国互联网平台公司创造性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提供担保,推动线上消费快速发展。2020年中国网上零售额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互联网平台公司还在开展互联网消费信贷和小额经营性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画像”,对违约概率的估计更加准确,在提升了融资效率的同时将违约概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最后,金融科技发展还有效助力普惠金融。在数字技术赋能下,可以实现审批、风控等信贷全流程的数字化、线上化,减少了对抵押物的依赖,较好满足了小微企业“少、频、急”的融资需求。截至今年7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800多万户,有效促进了就业,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超7100亿元,整体可持续。

金融科技发展给监管带来新挑战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易纲指出,也给中国监管当局带来了新挑战。具体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无牌或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中国头部平台公司在开展电商、支付、搜索等各类服务时,获得用户的身份、账户、交易、消费、社交等海量信息,继而识别判断个人信用状况,以“助贷”名义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相当于未经许可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头部平台公司在同一个平台下提供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

二是支付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过去,中国平台公司下设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商业银行连接并开立账户,带来结算最终性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部分平台公司违规将客户沉淀的备付金投资于多类金融资产。平台公司还在支付链路中嵌套“花呗”“借呗”等信贷业务,误导消费者。

三是通过垄断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平台公司天然具备“赢者通吃”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降低创新效率。国内部分平台公司通过交叉补贴等方式抢占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后实行排他性政策,如排斥竞争对手进入平台、提供服务,二维码支付业务仅支持科技集团内部相关APP扫码支付等。

四是威胁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为了获得平台公司的金融服务,中国的消费者往往需要向其提供个人信息。大型平台公司存在过度收集、甚至滥用消费者信息的情况,不利于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五是挑战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力。一方面,中国商业银行在服务场景和渠道、客户信息以及资金等方面曾享受显著的传统竞争优势,近年来各类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快速发展对此造成挑战,加速了银行存款的分流,但并未纳入相应的监管。另一方面,中国有约4000家中小银行,自身资源有限,只能依赖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技术和平台进行客户维护、信用分析和风险控制,可能削弱获客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实行三条监管应对

易纲介绍,为应对新挑战,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以下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具体来看,易纲指出:

在支付业务方面,未来将继续强化支付领域监管。

审慎监管方面,将落实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实施并表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审慎监管。

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方面,将继续完善有关制度,落实个人征信等金融业务持牌经营。

强化反垄断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方面,将发挥好与反垄断部门的监管合力,遏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积极应对算法歧视等新型垄断问题。

强化数据保护,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将在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更精准的数据确权,更便捷的数据交易,更合理的数据使用,继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今年以来多家互联网巨头遭“点名”和处罚

今年以来,针对平台垄断、竞争无序问题,国家层面正式掀起一场反垄断监管的调查风暴。今年2月,我国正式出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指南指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要求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将会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垄断行为。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对强化反垄断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必须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持续强化反垄断执法,以公平竞争促进高质量发展。

据期货日报记者梳理,在近日美团受到处罚之前,今年已有多家互联网巨头遭到监管层“点名”和处罚。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调查结果判定,自2015年以来,阿里滥用其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的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其处以182.28亿元罚款,成为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罚款金额最高的案例。

7月4日,“滴滴出行”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通知各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标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虎牙与斗鱼合并,为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审查表明,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标签: 金融 敲响 须持 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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