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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对动力煤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完善动力煤期权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于5月25日发布通知,对动力煤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根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动力煤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动力煤期货合约,方便投资者对冲期货部位风险;动力煤期权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3个交易日,与已上市期权品种保持一致,以满足产业客户套保期限需求,避免给交割月运行带来风险;借鉴国际商品期权市场惯例和白糖等期权运行经验,动力煤期权行权方式设置为美式,期权买方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行权。

据郑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动力煤期权合约设计过程中,郑商所积极借鉴国际商品期权市场合约设计思路,参考了白糖等期权市场运行经验,在期权合约类型、行权方式、交易单位及报价单位等条款设计中,充分体现了商品期权产品的本质。根据国内实际情况和品种特点,对最小变动价位、行权价格间距等合约条款进行了差异化设计,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在期权涨跌停板幅度及最后交易日(到期日)等条款设计中,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兼顾市场流动性。

与郑商所已上市期权相比,动力煤期权合约具有三方面较为明显的个性化设计。

一是动力煤期权最小变动价位数值最小(0.1元/吨)。从国内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虚值、平值期权合约较为活跃,其Delta值在0.2至0.5之间,即期权价格波动约为期货的1/5至1/2。动力煤期权与期货最小变动价位(0.2元/吨)之比为1/2,也在上述范围内,可以更好地满足动力煤期权与期货市场组合对冲的需要。

二是动力煤期权活跃月份期权合约挂出标准与化工品种PTA、甲醇期权保持一致。考虑到动力煤期货非主力合约月份引入做市商,成交及持仓均有所提升,该设计既能及时满足市场交易需求,也有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按照合约规定,动力煤期货某合约在某个交易日单边持仓量达到10000手以后,其对应的期权合约将在第二个交易日挂出。

三是针对性设置动力煤期权行权价格间距。动力煤期货上市以来,价格主要在300元/吨至700元/吨的区间内波动。根据动力煤期货价格运行区间,以500元/吨为分界点,分别设置5元/吨和10元/吨的行权价格间距。动力煤期权行权价格间距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至2%之间,与国内商品期权及国际成熟市场惯例基本一致。

据了解,动力煤期权是我国能源化工领域重要期权品种,其上市后将在促进我国煤炭和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前,郑商所通过电话、邮件及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市场调研活动,对动力煤期权适用的业务规则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梳理,认为郑商所期权规则制度具有通用性,能够满足动力煤期权上市需要。

“动力煤期权市场建设需要各方群策群力。”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建议,促进期权合约设计的科学合理,确保动力煤期权上市后市场平稳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

标签: 动力煤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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