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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鼓励中小银行更好服务于小微企业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将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将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将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等等。

对此,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财经头条首席经济学家徐洪才对11条金融改革如何实现“六稳六保”进行了解读。

为实现“六稳六保”目标保驾护航

徐洪才认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这是金融业的一个基本定位。两会提出的“六保六稳”——守住底线并实现稳中求进的总目标。因此,金融机构需要改善自身的金融服务。在这样一个特殊时刻,推出11条相关方面的改革举措,有助于金融业务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完善法律法规,补齐监管规则的短板,为实现“六保六稳”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保驾护航。

总体来看,金融改革措施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涉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包括评价和中小银行自身资本金的补充问题。第三条涉及融资担保,实际上是风险分担和风险管理的问题。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涉及到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创新。第六条和第七条分别涉及票据和债券资产标准化问题,实际是鼓励金融创新,通过标准化交易提升资产流动性,改善金融服务。第八条涉及熊猫债发行规范的问题。第九条涉及信用评级及其对外开放。第十条涉及注册会计师业务规范。第十一条涉及违法违规,加大处罚力度。总体来看,这11条措施都是当下迫切需要加强的领域,也是需要改革创新和进一步规范的领域。

鼓励中小银行更好服务于小微企业

徐洪才指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评价机制,更好地促进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支持。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势在必行,金融机构对风险是厌恶的,当经济下行风险加大时,金融机构本能上会收紧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因此要建立激励相容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同时也要完善约束机制,防控风险。此外,要对信贷资金投放的比例、投放对象范围、内部专业化管理、风险控制、落实监管政策情况、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从而有助于中小银行“有规可依”,改善自身对小微企业的服务。

《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的出台,在徐洪才看来,可以使中小银行更好地防控风险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监管部门对防控风险的要求,中小银行会受到资本约束。目前,中小银行融通资金和自身补充资本都非常困难,而且上市银行股票价格绝大多数都低于它的净资产。尽管近年来,银行已经使用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如混合资本工具——可转债、公司债、优先股、永续债等。但是,中小银行受制于自身的资本规模,业务规模很难放大。因此,要制定规则,给予规范指引。比如通过吸收私募股权资本和民间资金加入,来改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自身抵抗风险能力。在此方面,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倾斜,使中小银行有能力防控自身风险,同时扩大银行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规模。

此外,徐洪才认为,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的目标就是“共担风险”。众所周知,把所有风险转转移到银行身上,是不合适的。应该合理分担风险,融资担保机构、企业、银行、政府都承担一部分风险。因此,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估的指引。这样既可以激励融资担保机构“放开手脚”提供金融服务,也可以使机构防控自身风险、改善金融服务。

至于第八条《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和第九条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徐洪才进一步指出,近年来,金融对外开放加快,已经放开境外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资金规模限制、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等。但仍需进一步地扩大双向的金融开放,中国作为一个金融强国,资金也需要“走出去”。例如鼓励发展熊猫债(境外机构在我国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由于熊猫债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过去多年境内企业积极到境外发债融资,致使资金流入。扩大境外机构来境内融资,并在国际上使用人民币,促进资金双向流动。同时也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良好契机。

在徐洪才看来,在此过程当中,信用评级至关重要。投资人和发行人对债券定价、风险评估都是以信用评级为参考依据。坦白来讲,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国际化水平并不高。因此,一方面要允许境外评级机构“进来”开展业务,展开竞争;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境内信用评级机构“走出去”,拓展国际业务。总之,在金融开放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同时防控风险,提升中国金融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的国际竞争能力。

标签: 金融委 中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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